[转帖]民工性生活正常不利于中国崛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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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洋炮 2013-05-26 09:00:15

黎明

 

    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,曾做过洗脚妹的人大代表刘丽对记者称,“一些已婚农民工男女,在城市的打工潮中,结成‘临时夫妻’的现象常见”,当时引发一阵热议。近日,多家报刊和网媒转载海峡导报早些时候发布的“临时夫妻现状调查”,又让这话题热了起来。

   

按通常的解释,“临时夫妻”的特点,是保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、不拆散原有家庭,打工在外的男女或留守在家的男女与另一异性以“性伙伴”或者“临时夫妻”生活方式组建一个临时家庭,以此来填补由于夫妻长期分居所带来的感情生活和性需求的缺位,当“正式夫妻”团聚时,“临时夫妻”即自行解体。

 

正式夫妻之间爱莫能助,相互提供不了夫妻生活应该提供的一切;不容第三者的夫妻关系,靠第三者提供的“不法”的临时温暖,维持不离不弃的合法关系。说它“灰色”、“畸形”、“交易”都有理,任谁说三道四,总之,“农民工”里的这现象,被逼的,多害相较择其轻。比起不外出打工和离婚误子伤老之苦,算是福气。

 

讨厌就此发布道德说教,也不屑诸如“纯洁爱情”之类的酸话。单说“农民工临时夫妻”,本谈不上严谨,“临时夫妻”形式多种多样,各界人士皆参与其中。包N奶、养情妇、一夜情、嫖娼、潜规则、“日后提拔”乃至热衷于“嫖幼”等性犯罪的家伙多了去,导致人伦劣变与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,绝非民工群体之“道德沦丧”。

 

正常成人总会间接或直接地进行自己的性事业,总要拿出相当一部分时间处理自身的性事务。有钱有闲,条件好、干劲大,而没钱没闲,经常累个半死不活的穷劳工,干劲和机会都没法和人比。再则,农村人口的性观念不如城市开放,传统的家庭观念比市民稳固,所以,不管说农民工如何如何,我还是认为在“临时夫妻”这方面,民工群体仍属于落后于时代与他者的一群。

 

记者调查提供的一个样本,表示女方“我明白他对我的生理需求大于感情”。这还真不好评理了,你说临时夫妻是有情好还是寡情好?有性同居,寡情似无德、非人,可临时夫妻真有情的话,原来的两个家庭就破裂了。稀里糊涂吧,说句祝福的话:有点情好,不到情深处也好,人到这份上,还讲究个啥纯情呀!

 

有些“临时夫妻”导致家庭破裂的样本,这没有统计学上的意义,不科学,论证不出临时夫妻特别善于离婚的结论来。根据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的统计,到2010年4季度,我国有120.5万对夫妻登记结婚,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则高达196.1万对。农民、农民工、农民工临时夫妻,分别对离婚总量的贡献份额有多大?弄清楚这些方可做初步评估。

 

有学者称,“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发展,‘临时夫妻’会渐渐消失,但前提是城市化的质量必须得到提高。”我问一下:随着什么化的推进和发展,市民的各种临时夫妻关系(如婚外恋之类)才会渐渐消失呢?

 

民工临时夫妻,属于低保型、凑合型,而其他人群中多样化的“临时夫妻”,则多为贪恋型或奢侈型。我可以这样理解:当农民沦落到和市民同等程度性开放的地步,农民、农村的文明素养与个人素质即提升至巅峰,中国的城镇化与现代化已经实现了。

 

无论民工盖起了多少住房,在他们盖房的几乎任何地方,他们都摆不起一张双人床;不管建设了多少家医院,这医院都不是他们家人看病的地方;无论他们建成了多少所学校,都不是他们孩子上学的学校。农村劳工如果集体撤离城市,此城或即时陷入瘫痪状态,然而,这些对城市须臾不可缺的劳动者,在这个城市却是连“居民”地位都没有的多余人。

 

畸形,即便做历史对比,也凸显特别畸形与荒唐。此畸形状态背后,必有巨大到惊世骇俗的财富盈余。这些,都到哪里去了?

 

民工临时夫妻,在畸形社会、不公环境中以畸变迁就、适应社会和环境,为持续发展与发财,他们付出劳动力之外的能量或权利,而更多的农民工处在性饥渴状态,为社会强势人群解决“财饥渴”需求而挥洒血汗——在这个国度,没有任何人具有指责农民工“缺德”的资格。

 

解决的办法很简单,无非待遇平权或分配公平问题。可是,倘若民工性生活、家庭生活实现正常化,这个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顿时就会不似往常。因为,这些年的高速发展,吃的就是“生育高峰期”的人口红利加“城乡二元”的红利,倘若“低等国民”的人权和别人扯平,除了低人权优势别无长项,这可怎么得了?

 

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,不过和他国一样平常罢了。难就难在难舍既得、赖债不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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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jlsyp 2013-05-26 09:42:41
无言,,,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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